全新協作平台:SW2.0世界地圖
由我翻譯,有一些一般玩家也許沒聽過的規則,較為詳盡的道具資料,若有任何問題或建議都可以提出
使用名譽點獲得住宅
使用所持名譽點並支付訂下的金額,PC可以獲得屬於自己的新房子。
住宅
持有住宅的PC,在住宅中醒來不用煩惱住宿費的問題。食物費用和其他生活開銷也都為0。生活的水準依照居住的大小來決定。
另一方面,維持住宅必須負擔定期的補修費用。中規模以上的宅邸則必須雇傭才可以,支付維修費的部分會比在外住宿來的高許多。若是要較昂貴的食物或是養寵物的話,其他用途等也必須支付費用。
到「大房子」的住宅,都可以用錢和名譽點購入,但如果要擁有「城池」則必須先有「爵位」(P70)才可以。「城池」的話只會存在於受封爵位的領地中。
如果可以接受名譽點減少的話,住宅也是可以用指定價格賣出的。(P73)
住宅的升級
住宅可以進行階段性的升級。升級的時候,必須支付和以前住宅的名譽點及金錢差額。在角色卡中將舊有的劃掉並書寫新的住宅,減去差額部分的所持名譽點和金錢。在升級的時候,住宅的位置可以更換到完全不同的地方。甚至可以跨越國界。然而這只有在升級的時候才可以。如果是同階級的則無法進行「搬移」。
住宅升級後無法再使用過去的住宅,這種情況下無法透過販售舊宅來賺取現金。
當然,可以持有複數的住宅。當添購新的住宅階級時,玩家任意選擇並支付訂下的所持名譽點,購入時需支付金錢及維持費。
共同名義
中規模以上的宅邸,可以由複數的PC共同擁有,PC們分別居住在各自的房間。這種情況下住所為共同名義所有,共同分擔名譽點和金錢,沒有平均分擔也沒關係。
想要共同擁有「城池」的話,隊伍中最少要有一人達到能夠擁有領地的「爵位」名聲。
共同名義所擁有的住宅也可以進行升級。個人名義的住宅在升級時,也可以共同分擔名譽點及金錢使其變更為複數共有的住宅。
從共同名義中脫離和填補名譽點
想要永久的脫離共同名義,無法使用(不使用)住宅的PC將會減少使用的名譽點。(P73)
另一方面,殘餘的PC(們),為了繼續使用該住宅必須填補缺額部分的名譽點。若不填補的話或無法填補的話,則住宅會自動的販售,全員減少使用的名譽點。還有若是持有「城池」的情況,擁有該領地的「爵位」名聲持有者無法放棄。爵位所持者若想脫離共同名義的話,「城池」會自動的販售,販售的金錢則由共同名義的PC進行自由分配。
PC若是死亡或是一時的脫離隊伍,導致住宅的維持名譽點不足時,若該PC有打算復活則不必填補空缺的名譽點。若是死亡的PC不打算復活,或是因為汙穢變成NPC的話則必須填補名譽點。
住宅設備
購買住宅的角色,可以在住宅中雇傭特殊的人物、各種設備或是裝飾。如果是團隊所擁有住宅的時候,可以分擔住宅設備必要的名譽點和金錢。
有效的看守者
擁有「小型個人住宅」以上的PC(和共同名義的PC)可以雇傭NPC。若玩家希望且GM認可,可以讓最愛的異性或是雙親、老朋友來做留守也可以。
看守者不只在PC不在家時留守,擅長運用資產,不只自己的工資、或是維持住宅的必要費用,都會用自己的手段想辦法賺取到。若是住宅中有看守者存在的話,不必支付住宅維持費。
必須花費該住宅一半的名譽點來取得看守者,無須花費金錢。當住宅進行升級的時候,看守者支付的名譽點也要同樣的升級,否則不會受到擁有此能力的恩惠。看守者的升級具體上是怎麼樣的(個人能力上升、雇傭了更厲害的人、或是增員成「團隊」)則由玩家和GM討論。
如果你放棄了住宅的話,那看守者也視同一同放棄。看守者的名譽點並不會返還,看守者的名譽點會減少。(P73)
當住宅升級的時候,也可以選擇不要升級看守者的部分,若是這樣的話則必須支付住宅的維持費。能力不足的看守者,無法負擔升級後的住宅。
專屬劇團
擁有「大型房」以上的PC和隊伍,可以在住宿的地方建立一個劇團(或是樂團、馬戲團等)。
這專屬劇團會應家中主人的請求,來用他們的技藝來愉悅PC和客人。
想要擁有劇團必須花費名譽點和金錢,依照劇團的規模而有所不同。最低的劇團為50名譽點(5000G),是只有少數幾個人的團隊。最高為1000名譽點(10萬G)的百人規模大劇團。PC可以追加名譽點和金錢使專屬劇團的規模擴大。也可以賣掉一部分,使劇團的規模縮小。當然的,合計名譽點也會隨之減少。(P73)
有些人會用專屬劇團來愉悅自己,但一般的話都會進行售票演出。演出目的是為了劇團的維持費,若不演出則劇團的曝光度會減少,它的價值也會因此而降低。
只要PC希望,專屬劇團則會每月帶來收支。以下為收支的檢定。
劇團的收支
(2D-7)*(劇團使用的名譽點*10)=1個月的收支(G)
如果最後的結果為正數即是有利益收入,如果是負數則是支出(紅字)。這個計算檢定若PC不想進行也可不進行。這樣子的話收入支出視為0。
假若玩家想要將劇團當作完全愉悅個人使用,不打算進行售票演出的話,那麼上面的收支檢定會視為「骰數2」進行。這種情況下,每個月必須支出名譽點數的50倍(G)。
若收支為赤字的時候,PC必須支付該筆費用。若無法支付出該筆費用,則必須將劇團給賣掉,角色的合計名譽點將會減少。(P73)
這個收支檢定無法使用人類的種族特徵[劍之加護/命運轉變]。
展示廳
擁有「大型房」以上的PC和隊伍,可以在住宿的地方建立一個這樣的建築物。為了展現自己的功績為目的,PC可以將任何物品放在這邊進行展示。展示物為前面所述的個人專用裝備和特殊裝備、或是不再攜帶於身上的和後面敘述的「個人名聲品」。
展示廳可以得到參觀費的收入。另外一方面,也有打掃及警備的費用。在展示廳展示物品的時候,和專屬劇團相同,必須每個月進行收支檢定。收支檢定列在下面。
展示廳的收支
(2D-6)*(展示廳的名譽點總計*5)=1個月的收支(G)
得到的結果若是正數即為收入,若是負數則是支出。此收支檢定若是PC不想要,也可以不進行檢定,此時收入支出視為0。
若收支為赤字的時候,PC必須支付該筆費用。若無法支付出該筆費用,則必須選擇展示品將其賣掉,若全部的展示品賣掉後仍然不足的話,則必須將展示廳給賣掉。此時角色的合計名譽點將會減少。(P73)
這個收支檢定無法使用人類的種族特徵[劍之加護/命運轉變]。
個人名聲品
為了個人(或團隊)的名聲而製作的藝術品。能夠放在前述展示廳的展示物,但對遊戲不會造成直接影響。
名聲品包含了畫作、雕像、傳記、詩歌、樂曲、戲曲、話劇等。每一種類型、材質、大小(分量和時間),所需要的名譽點及價格都不一樣。一部分只需要榮譽點,不需要金錢,但這些無法販售成錢。
此外,名聲品還會因為藝術家的品質,而使得名譽點和價格而有所不同。會以基準名譽點/價格再參照以下的係數。
無名作家:*1/2
中堅作家:*1
一流作家:*5
「無名作家」是剛出道,沒甚麼公開作品,處於邊境導致知名度較低,沒甚麼人知道的藝術家。並不是因為作品的質量差。
「中堅作家」是已經累積了一些實力與成績,在該類型中的確有一定的水準,可以期待他的作品。
「一流作家」就是一般人都知道其名字的水準。
隨著戰役劇本的前進,一開始的名聲品也許是無名作家(可以設定為劇本NPC),也可能因此升成中堅作家,此外也可能因為某些事情成為了一流作家。這種情況下名聲品有兩種選擇。
一是花費名譽點和價格的差額,來升級該作品,使作品升等為符合作家等級的物品而被他人知曉。
二是不做改變,將其視為早期粗糙的作品,微妙的偏差、工作暴走,或是任何的理由將它認為是一個無法匹配當今作家的作品。
不論如何,作品的評價(販售價格和在展示廳的價值)都以實際支付的名譽點來判斷。
住宅 |
名譽點 |
維持費(G) |
價格(G) |
備註 |
集體住宿的個人房 |
15 |
500/月 |
2000 |
|
小型個人住宅 |
50 |
1200/月 |
5000 |
可看守者 |
中規模的宅邸 |
150 |
5000/月 |
20000 |
可看守者、可共同名義 |
大型房 |
400 |
20000/月 |
10萬~ |
可看守者、可共同名義 |
城池 |
1200 |
10萬/月 |
50萬~ |
前提:需有爵位。 可看守者、可共同名義 |
住宅設備 |
名譽點 |
維持費 |
價格 |
備註 |
有效的看守者 |
住宅的1/2 |
- |
- |
前提:小型個人住宅以上 住宅維持費為0 |
專屬劇團 |
50~1000 |
(2D-7)*名譽點*10 |
名譽點*100 |
前提:大型房以上 |
展示廳 |
50 |
(2D-6)*展示物名譽點*5 |
5000 |
前提:大型房以上 |
畫像:選擇對象為題材的肖像畫、團隊的群體畫
個人名聲品 |
名譽點 |
價格(G) |
備註 |
小 |
20 |
500 |
30cm*30cm,多從臉部到胸口。 |
中 |
40 |
1000 |
60cm*60cm,多為全身畫。 |
大 |
80 |
2000 |
1m*1m,全身畫和群體畫。 |
特大 |
200 |
5000 |
2m*3m,幾乎只有群體畫。 |
掛畫 |
*1 |
*1 |
在紡織物上再現畫像,必須另外有原畫。 |
壁畫 |
*2 |
*2 |
直接描繪在牆壁上,只要牆壁還在就會留存。 |
雕刻、雕像:選擇對象為題材的雕刻和雕像,也有使用高價金屬做材料的
個人名聲品 |
名譽點 |
價格(G) |
備註 |
極小 |
1 |
200 |
20cm高,只有縮小像,若不是使用貴金屬則低價。 |
小 |
40 |
1000 |
60cm高,頭到胸口模樣的雕像。 |
中 |
120 |
3000 |
等身大的全身像。 |
大 |
400 |
10000 |
高大到數m的巨大雕像。 |
純銀製 |
*5 |
*5 |
純銀製成,一部分擁有珠寶裝飾。 |
純金製 |
*250 |
*250 |
純金製成,多為珠寶裝飾。 |
傳記、故事:選擇對象為主角的傳記,或作為角色的小說
個人名聲品 |
名譽點 |
價格(G) |
備註 |
抄本、短篇 |
50 |
- |
像是繪本程度、最多是兒童向的長童書 |
長篇 |
100 |
- |
一本經裝書的份量 |
連載、大長篇 |
200 |
- |
超過10卷以上的大作份量 |
詩歌:讚頌對象的詩歌,有時會伴隨著旋律
個人名聲品 |
名譽點 |
價格(G) |
備註 |
短詩 |
10 |
- |
只有幾行的短詩 |
民謠 |
40 |
- |
數十行的長詩 |
史詩 |
200 |
- |
幾十分~幾小時的敘事詩 |
樂曲:以對象做為靈感的樂曲
個人名聲品 |
名譽點 |
價格(G) |
備註 |
樂曲 |
20 |
- |
單一旋律持續幾分鐘 |
交響曲 |
80 |
- |
小規模的樂團持續十幾分鐘 |
交響組曲 |
400 |
- |
大規模的樂團持續幾十分鐘 |
戲曲:再現對象功績的話劇或腳本
個人名聲品 |
名譽點 |
價格(G) |
備註 |
小品 |
30 |
- |
只有十幾分鐘的一幕 |
一日 |
100 |
- |
有好幾幕,全部加起來好幾小時 |
系列 |
500 |
- |
包含許多插曲,從未一次就演完的大長篇 |
個人名聲品 |
名譽點 |
價格 |
無名作家 |
*1/2 |
*1/2 |
中堅作家 |
*1 |
*1 |
一流作家 |
*5 |
*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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